“客带货”业务:
1 业务范围:
业务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?
“客带货”业务办理主体是在海关办理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的企业,个人不能作为主体办理“客带货”业务。 对货物数量有无限制? 建议客观考虑客机、客轮所允许的运载能力及运输条件来确定进出口数量。 保税监管货物能否通过“客带货”业务进出口? 适用,保税监管货物的通关、监管流程与其他口岸一致,涉及到保税货物的备案、核销等加贸手续仍由相关保税监管部门办理。 对货物的包装有什么要求? 要将货物与个人携带的随身物品区分开来,货物采用独立完整包装并标示清晰的货物标志或封志。
2 申报:
现场办理通关的时间是否为24小
时?如果不是,具体的时间点是 什么? 海关现场办理“客带货”业务的时间与虎门港澳客运码头往返香港国际机场的客轮班次一致。 申报地海关应该如何填写? 在未提前申报报关单的情况下, 能否现场进行申报? 申报地海关请填报“5205太平海关”。未提前申报时,海关现场将提供互联网电脑设备供企业进行现场申报,为提升企业通关效能,企业可依法自主选择提前申报等海关便利化措施。
3 征税:
海关税款免征额是多少?
“客带货”进出口商品的海关税款免征额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执行,即关税、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税、消费税等以人民币50元作为起征点。 运保杂费用如何填报? 原则上以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实申报,如涉及到机票、船票等客运费用时,按合理方法以“人”、“货”进行费用拆分后将货物部分的费用进行申报。 “客带货”业务是否支持汇总征税? 支持,按汇总征税相关规定办理即可。 是否可以提前缴税?现场通关时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税单? 海关接受报关单申报后企业即可在“单一窗口”提前计税缴税,如通过电子支付缴纳税款,现场通关时无需提供纸质税单。
4 携带人:
提前申报后,报关单备注的
携带人发生变更怎么办? 可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43号)的相关规定向海关申请修改报关单相关内容。 能否在没有携带人的情况下将货物 托运至虎门港澳客运码头或香港机 场并办理“客带货”业务? 暂不支持,目前仍需要由旅客携带货物进出境,后续将进一步探索开展“客轮带货”业务。 携带人员身份是否有限制, 外籍人员可否作为携带人? 携带人员身份无限制,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合法进出境人员均可作为携带人。
部分文件依据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13号) 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124号) 5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) 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43号)
供稿:综合业务处、关税处、口岸监管处、 保税监管处、黄埔海关风险防控分局、太平海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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